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,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,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,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,老夏跟着他刹,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。
我们上车以后上了逸仙路高架,我故意急加速了几个,下车以后此人说:快是快了很多,可是人家以为你仍旧开原来那车啊,等于没换一样。这样显得你多寒酸啊。
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,并且要简单,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,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。 -
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,但是北京的风太大,昨天回到住的地方,从车里下来,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,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,结果吃了一口沙子,然后步步艰难,几乎要匍匐前进,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。我不禁大骂粗口,为自己鼓劲,终于战胜大自然,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。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,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。 -
第一是善于打边路。而且是太善于了,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,我们也要往边上挤,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。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,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,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,球就是不出界,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,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,前面一片宽广,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,出界。
比如说你问姑娘冷不冷然后姑娘点头的时候,你脱下她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,然后说:我也很冷。
但是发动不起来是次要的问题,主要的是很多人知道老夏有了一部跑车,然后早上去吃饭的时候看见老夏在死命蹬车,打招呼说:老夏,发车啊?
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,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。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,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?
我说:只要你能想出来,没有配件我们可以帮你定做。